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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,根据《文登市开发住宅楼盘配建经济适用住房暂行办法》(文政发[2008]12号)的规定,经过审核,下列家庭初步符合我市2009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。现将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请社会各界监督。
举报内容如下:
1、申请人不是市区户口的、市内户口在市区企业工作未满5年的、不符合要求的退役士兵(二级士官以上的);
2、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0000元的;
3、未婚申请人年龄不足30周岁的;
4、不是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。
举报时限: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结束
举报电话:8989939
文登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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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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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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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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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 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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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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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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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 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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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登市建安四工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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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 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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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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丛培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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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登市职工档案托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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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竹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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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登市职工档案托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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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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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建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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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登市职工档案托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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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仁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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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登市陶瓷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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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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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新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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亿达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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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本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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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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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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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亚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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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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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福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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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安黑豹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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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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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建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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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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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 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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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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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炳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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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登市职工档案托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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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贻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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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登市职工档案托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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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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闫红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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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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鞠传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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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市友利美发用品商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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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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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利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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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岗无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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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 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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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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