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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
您现在的位置:办事指南-补发房屋权属证书

·第1步: 受理窗口提出补证申请,领取产权证明
·第2步: 持产权证明到报社办理遗失声、公告等手续
·第3步: 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的,测绘窗口委托测绘,领取测绘成果报告
·第4步: 受理窗口交验申请材料
·第5步: 银行窗口交纳税费
·第6步: 受理窗口交验收费通知单,领取受理单
·第7步: 5个工作日后持受理单、本人身份证到发证窗口领证

5个工作日
1、承诺时限自申请人提供合法、有效申请资料之日起开始计算;已受理登记后需要补正材料的,申请时限自申请人补正材料齐备之日起计算。
2、申请人同时申请10件以上的,视为集体件,受理承诺时限另行约定。

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
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10元/本 计价格(2002)595号
印花税 5元/件 国务院第11号令

(一)、办理遗失声明提交的证件:
1、补证申请;
2、申请人身份证;
3、证明(必要时);
(二)、办理补证登记需提交的证件:
1、补发房屋权属证书申请表;
2、遗失声明、补证公告的报纸;
3、申请人身份证;
4、房产测绘成果报告。
注:当事人为法人的,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、受托人身份证;

服务电话:  0631-8480100
地址:  文登市龙山路4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