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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他项权登记(个人申请)
·第1步:
受理窗口交验申请材料
·第2步:
银行窗口交纳税费
·第3步:
受理窗口交验收费通知单,领取受理单
·第4步:
4
个工作日后持受理单、本人身份证到发证窗口领证
5个工作日
1、承诺时限自申请人提供合法、有效申请资料之日起开始计算;已受理登记后需要补正材料的,申请时限自申请人补正材料齐备之日起计算。
2、申请人同时申请10件以上的,视为集体件,受理承诺时限另行约定。
收费项目
收费标准
收费依据
抵押权、典权登记费
80元/套
鲁价费发(2002)172号
房产抵押手续费
1
、住宅
鲁价费发(
2004
)
13
号
抵押金额
50
万(含)元以下
150元/套
抵押金额
50
万元以上
300元/套
2
、非住宅(
累进计算)
抵押金额
20000
万(含)元以下部分
抵押额的0.7‰
2000-5000
元(含)元部分
抵押额的0.175‰
5000-10000
万
(
含
)
元部分
抵押额的0.105‰
10000
万元以上部分
抵押额的0.035‰
1、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;
2、借款合同;
3、房地产抵押合同书;
4、房屋所有权证书;
5、土地使用证(独立占地);
6、抵押人身份证;
7、房地产分割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需提交面积测绘报告;
8、属共有房地产的需共有人持共有权证、身份证到场;
注: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,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; 期房抵押登记应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、已付房款发票。
服务电话:
0631-8480100
地址:
文登市龙山路4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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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07-07-12 14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