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机构介绍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政务公示 网上查询 透明售房 二手房 信用档案 网上咨询

跳过导航链接。
   
办事指南

您现在的位置:办事指南-初始登记

·第1步: 测绘窗口委托测绘,领取测绘成果报告
·第2步: 总服务台领取初始登记申请表
·第3步: 受理窗口交验申请材料
·第4步: 银行窗口交纳税费
·第5步: 受理窗口交验收费通知单,领取受理单
·第6步: 2个工作日后持受理单、本人身份证到发证窗口领证

2个工作日
1、承诺时限自申请人提供合法、有效申请资料之日起开始计算;已受理登记后需要补正材料的,申请时限自申请人补正材料齐备之日起计算。
2、申请人同时申请10件以上的,视为集体件,受理承诺时限另行约定。

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
住房所有权登记费 80元/套 计价格(2002)595号
非住房所有权登记费
100平方米以下 80元/套 鲁价费发(2002172
100-500平方米 120元/套
500-1500平方米 200元/套
1500-3000平方米 300元/套
3000-10000平方米 500元/套
10000平方米以上 800元/套
印花税 5元/件 国务院第11号令

1、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申请表;
2、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来源证明;
3、建设用地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农村房屋提交农村居民建房申请审批表);
4、综合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报告;
5、施工许可证;  
6、房产测绘成果报告;
7、申请人身份证。
注:

    1、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,可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、受托人身份证明;
    2、当事人为法人的,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、受托人身份证;
    3、商品房初始登记需填写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清算单。

服务电话:  0631-8480100
地址:  文登市龙山路46号